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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垃圾”频繁现身屡禁不绝 背后暗藏利益链条
“洋垃圾”在法律界的学名,叫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在我国最早出现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化矿处综合科科长杨林介绍,洋垃圾实际上是进口的固体废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我国还需要的,还可以作为原料用的,这一种是正规进口的。这是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的要求,另外一些作为生活垃圾的,是不允许进口的,如果是夹带垃圾,也属于这个范围。不加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在自然条件的影响下,其中的一些有害成分会转入大气、水体和土壤中,参与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有些污染物质还会在生物体内长期积蓄和富集,通过食物链影响到人体健康,因而具有潜在的、长期的危害性。
不管是服装洋垃圾还是电子洋垃圾,这桩“生意”在货源上不够统一、稳定,但它所带来的高收益是一致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国家明令禁止的背景下,还是没能完全遏制住从国外企业到国内进口商之间非法越境转移固体废物的灰色链条。任海蓬表示,在欧美、日本,包括澳大利亚这些国家,电子洋垃圾就是废旧的通讯设备、废手机屏幕等等,它的处理成本每吨可以达到400到1000美元,国外的企业非法转运出来可以节省高昂的处理成本,对国内的收货人来说,可以拆解很多的电子元器件,用于手机翻新不当获利。
通过填写报关单对洋垃圾进行瞒报、伪报是洋垃圾入关的常用手段,如果无法理清承运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货主的层层关系,进来的“洋垃圾”想再送出去就没那么容易了。郑州海关缉私局法制处科长侯亚飞指出,“固体废物是要求必须退运的。这东西虽然是我运的,但不是我进的,有些说虽然是我进的,但是货物所有权不是我,退运的费用谁来承担?怎么样承担?退运的渠道,谁来办这个退运手续?有的时候,我们处理也很难。”